花儿小说网 > 都市小说 > 于是麦麦决定离家出走 > 第36章 终章 于是他们一起离家出走
    第36章 终章 于是他们一起离家出走

    “叔叔阿姨好,请问您们喝什么?”具有丰富从业经历和极强服务意识的程麦麦紧张问道,“家里有咖啡、红茶、可乐和矿泉水。”

    猫良好的礼仪给二老留下了非常不错的初次印象。

    麦麦去泡红茶,黄瑰瑰收回目光。尽管心里已经有了猜想,她还是问:“这小男孩是谁?”

    “结婚对象啊。”程凛抹了把自己的脸,有些心累,“也姓程,你们喊他麦麦就行。小麦的麦。”

    既然要办婚礼,自然得和父母传递消息。

    不过程凛只告知了两人日期地点,对于对象是谁、什么样都只字未提——旨在于临门一脚,让他们真有意见也来不及表达。

    程先旭和黄瑰瑰在电话中爽快答应下来,没再问其他的。只是未想会打提前量突击拜访,真是令人措手不及。

    “上次给你打电话,你倒是什么也没说。”程先旭问,“你怎么找了个男的呢?”

    这话倒也不是同性恋不行。这对神仙眷侣多年来周游四国,眼界开阔,对自己儿子是个同性恋接受良好,只是仍感意外。

    毕竟上次打电话回来,程凛似乎对谈论情感十分抵触。这次再接到消息,竟然已经是要举办婚礼。

    黄瑰瑰女士则认为,能找到一个相互陪伴、共度一生的人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。

    没等程凛接话,她率先反驳:“你管是男是女呢?只要合得来,阿猫阿狗都可以啊!”

    阿猫麦麦拿着小托盘端来热红茶:“叔叔阿姨,这是热红茶,当心烫。”

    见他还忙忙碌碌样,黄瑰瑰慈爱道:“麦麦,你也来坐呀,别忙了,休息休息。”

    “阿姨,我的鱼汤还在煮。”麦麦高兴地回答,“我再去看看。”说完就去厨房探望自己的鱼汤了。

    “你怎么不帮帮人家?”程先旭低声提醒,“走前到后都在他忙,这不太好吧?”

    程凛道:“我的脚都受伤了,他怎么可能舍得让我走路?”

    黄瑰瑰打量自己儿子比对方高的个头和壮的身材,觉得哪里怪怪的。

    “你们一直住一起?”她问,“平时也这样吗,你翘着脚当大爷,人家麦麦忙来忙去的?”

    程凛心道冤枉,但默认了黄瑰瑰的揣测,认为这样有助于为麦麦树立良好的形象。

    黄瑰瑰心里更不是滋味,便问:“感觉麦麦年纪还很小啊?今年几岁?”

    于是等猫再从厨房出来,就看到黄瑰瑰高举巴掌往程凛身上扇:“才18岁就被你逮到家里同居?!你是不是东西啊?!”

    “我是让你们来参加婚礼的,不是来拆散我们的。”程凛肩膀挨了一下,躲避道,“人家自己乐意。”

    他认为母亲应该秉持未知全貌不予置评的保守态度。

    但一想到自己之前惹猫生气到离家出走,感觉也情有可原。

    麦麦见此场景,急得扑上去:“不要打他!”

    黄瑰瑰非得弄个明白:“你是不是就看人家好看,玩弄人家的感情?!”

    “玩弄感情我结什么婚?”程凛把麦麦一捞,答。

    “人家父母没有意见吗?麦麦不念书吗?”

    “人家……没有爸爸妈妈,就一个人。”程凛含糊说,“白天上班,晚上上网课。比我上进多了。”

    事态紧急,虽然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至此,麦麦意识到自己该主动表态打破僵局了。

    想要结婚成为女婿,他需要得到老丈人和丈母娘的认可。

    猫心中措辞,郑重开口道:“程凛是我全世界最喜欢的人,我一定要娶他的。”

    三个人心思各异,全沉默下来。

    程凛在回味那句全世界最喜欢的人,嘴角的笑意难压抑下去。黄瑰瑰和程先旭的重点则放在后一句。

    一定、要、娶他的。

    麦麦惴惴然而忠心耿耿地在程凛身旁坐正。程凛捏了捏他的手掌,随后抬起他一只胳膊,让他把手搭在自己肩膀上。

    以往都是老婆主动做这个动作,猫并不适应。

    程凛的背脊宽阔,人又比他高,这么搭起来颇感别扭。

    但程凛捏紧了他的手,不让他退开。

    接下来在麦麦的眼中,程凛的父母忽然换了态度,婚事得以顺利推行。一顿便饭后,两人起身告辞。

    黄瑰瑰和程先旭的想法在开放中又保留了一丝传统——原本认为麦麦受压迫遭哄骗,但事实证明人家似乎乐在其中,并且在这段情感中某种程度上占据了……主导地位。那也无所谓吧,一个愿打一个愿挨。

    “麦麦,你的鱼汤真不错。”黄瑰瑰赞叹,随后说,“程凛……就交给你了。”

    麦麦郑重答应,搀扶着程凛方便他站立。

    “过两天何助会把你的……嫁妆送来。”程先旭对着自己不争气的儿子道,“记得查收。一点心意。”

    “谢谢爸。”程凛倚靠着麦麦回答。

    程先旭已经站在玄关穿鞋,但看程凛大半天都装出一副有气无力很羸弱的样子,终于忍无可忍地拆穿道:“你装什么呢,你的脚哪有那么严重?”

    他扭头对着麦麦说:“别说走路了,现在抽他一鞭子,让他跑步也行。”

    “啪”。门关上了。

    留下了心虚的凛和难以置信的麦。

    麦麦:“你骗我!”

    “宝宝,你听我狡辩。”程凛抱着人不放,弱弱道,“我的脚真的扭了,只是这一晚上恢复得还不错,现在好多了。”

    麦麦忍一时越想越气,说:“我怕耽误婚礼,这么着急呢!”这是一个态度的问题。

    程凛反应过来,原来猫比想象中还要重视结婚这件事。

    “喝了鱼汤才好的。”他心虚地亲了亲麦麦的眼皮,小心问了句,“婚还是结的吧?”

    麦麦认为这问题莫名其妙:“当然要结啊!”

    程凛搂住他,想到猫刚刚一本正经的甜言蜜语,从眼睛亲到嘴唇,最后稀里糊涂回到床上。

    麦麦垫着枕头平躺着,心情重新变好,他总是很难记程凛的账。

    正是箭在弦上之际,他和人对视了眼,忽然想起自己抽屉里放着的、迟迟没给出去的礼物,决定还是给一下。

    他推了推程凛,说:“等一下!拿样东西。”

    程凛误解了,沙哑道:“已经戴好了。”

    麦麦却执意扭了个身子,打开自己那边的床头柜,从里面拿出一个极为朴素的小盒子。

    这个场景单膝下跪不太合适。猫只能模仿端木泽到将盒子打开这一步,随后面向程凛,眼巴巴地说:“嫁给我。”

    这戒指是上次和荣荣一起去上手工课时做的。王德荣做了把勺子准备吃西瓜用,麦麦敲敲打打半天,做了枚银戒指。里面还刻了两个人名字的缩写,相当用心。

    他打算接下来就学习端木泽,找时间单膝下跪,冲自己的程温菀求婚。

    只是并不知情的程凛第二天就带着猫去买对戒了。

    于是程麦麦从柜姐的口中了解到,除了时尚饰品,一般的珠宝品牌都是用其他贵金属做戒指。不用银。这个势利的世界。

    这下有些拿不出手了。

    “哪来的戒指?”程凛拿出来端详,看上面手工的质朴痕迹,心里有了答案。

    “上次手工课做的。”麦麦答。

    “大家都做的戒指?”

    “没有,好几样东西可以选。”猫说,“但是戒指可以向你求婚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前几天没求?”

    “你忘啦,后来你带我去买对戒了呢。”

    程凛让自己的表情尽量看上去比较妥当与矜持:“没关系,我是该多一枚戒指。”

    他坐起来,拿着戒指要戴,随口问:“你这戒指尺寸合适吗?”

    麦麦“啊”了下,紧张说:“是按照我的手指尺寸做的。”老师是这么教的,所以就是这么做的。

    程凛表面镇定,实际像辛德瑞拉的两个姐姐那般努力,试图把自己的无名指穿进那细银素环。

    再怎么紧咬牙关还是未能成功,再下去容易叫消防员收场。

    他只能把戒指卡在自己小拇指上,淡淡一笑,解释:“尾戒。现在流行这样。”

    麦麦在旁边担忧地看着,看到危机被化解了非常高兴。衷心夸奖道:“很时尚呢!”

    两个星期后。

    这对新人的婚礼在老洋房后面的私人草坪举办,私密性极好。

    洋房的入口极窄,如若没有注意到旁边的标识牌就会错过。花架下的立牌上仅有两位新人的名字,没有照片,但一只卡通的橘猫图案倒是坐落在角落,并时不时出现在路旁,指引宾客沿着发光的地灯一路走过小径,豁然开朗。

    楼后便是草坪,到处装点新鲜花束。考虑到宾客含猫量太多,婚礼仅设晚宴,没有迎亲放鞭炮等环节。

    石庭做主持串场,石景与金梨担任证婚人。

    主桌做程凛的父母,还有人和猫最亲密的朋友。袁佳明知道程凛那表弟不是表弟,是他男朋友后的惊讶已经平复。

    黄瑰瑰颇喜欢这场景布置,花团锦簇又不显凡俗,催着程先旭给她拍照。

    王德荣很高兴,第一次参加朋友的婚礼,还坐了主桌。当然,他也很关注餐桌上的各类海鲜。也希望他脚下的毛毛滚滚能乖乖的,不要走丢了。

    “……你们是否愿意,不论贫穷与富贵,不论健康或疾病,不论顺境或逆境,相互携手陪伴直到永远?”

    “我愿意。”

    “我愿意呢。”

    程凛看着麦麦,今天猫打扮得相当神气,西装革履。造型师将他的头发向后梳,露出了光洁的额头,举手投足平添贵气。

    这是张每天睡醒立刻看到的脸,平日最想念的脸,夜里最想吻的脸。

    接吻前,人笑了笑,头一回这么坦诚:“我爱你。”

    猫的反应很快,立刻也高兴道:“我也爱你!”

    聚光灯下,荣荣看得泪眼婆娑。麦小弟,美呆了。

    他目送毛毛脖子上挂着小花篮把戒指送上去,听见旁边的袁佳明说:“猫也行?!”什么意思,他们猫就是很聪明的。

    他又发现程凛手上多戴一枚戒指,初初疑惑,而后释然。

    的确,新娘是该多一枚钻戒。

    那一日在手工店,教他做勺子的小猫人很温柔。小猫人是狮子猫,比他小几岁,他们后来又约着在公园一起散步,去水果店买了西瓜吃。

    他得继续努力工作才行。他也想要这种幸福。

    婚礼后,宾客陆续离开。黄瑰瑰去洋房里洗手整理衣装,等她与程先旭从楼里重新走出来,发现草坪上忽然出现了一大群猫。

    什么花色的田园猫都有,也有零星的品种猫,其中有一只缅因猫体格很大,英姿飒爽,正绕着只狸花转圈圈。

    黄瑰瑰捂住嘴:“怎么这么多小猫咪——”

    话音刚落,她身后忽然窜出一道橘黄色的身影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加入了猫猫大潮中。

    这只脸和眼睛都圆圆的小橘猫进入猫际圈后,受到了所有猫的追捧和欢迎。

    一片喵声中,为首是黑白双煞,一只浑身黑到透顶,只有胸前一块是白色的奶牛猫不停拿脑袋顶橘猫的头。还有只浑身雪白的猫在旁边挤着橘猫表示亲近喜爱。

    缅因猫、大狸花蹲坐在旁边,缅因猫拿自己的大尾巴绕住了狸花,她们一同看一只凶狠的小狸花在草坪上滚来滚去,似乎欲言又止。

    “爸妈,走吧。”程凛喊他们。

    黄瑰瑰坐上车,离开时透过车窗看到橘猫狂奔向程凛,随后跃入他的怀中。

    两个月后。

    “秦陆姐说招到人了,让我不用担心呢。”麦麦说,“我还要给荣大哥、石景姐和石庭姐寄明信片、寄特产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”程凛检查家里该关闭的开关电源是否都关闭,把猫的包递过去让他背上。

    “毛毛和滚滚都要一岁了。”猫继续道,“石景姐姐说他们变成人了会告诉我的。”

    一切准备就绪,程凛也背上包换鞋,闻言道:“他们没你聪明,估计还需要点时间。”

    走出玄关,关门再锁门。

    既然结婚只有一次,干脆学习父母,度蜜月就周游世界。

    麦麦跟在程凛身后,忽然很有灵感:“这算我们一起离家出走吗?”

    “不算。”程凛收好钥匙答,“你在哪里,家就在哪里。”

    从生活出逃,去天涯海角。

    还好回头看,每次都有你在我身旁。

    (正文完)

    作者有话说:

    大家久等 正文至此完结啦 wb会征集下大家想看什么番外捏